七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文加強老年人權益司法服務和保障

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(記者朱高祥)記者16日從民政部獲悉,民政部、全國老齡辦、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門近日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建立健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》,立足細化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政策,加強老年人權益司法服務和保障,不斷營造老年友好型社會環(huán)境。

意見要求做好涉老糾紛化解處置,提出強化涉老糾紛司法保障,要為便利老年人參與訴訟活動提供保障,完善訴訟服務場所的無障礙設施及服務;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在線訴訟服務,或者提供預約立案、上門立案等多種服務,同時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傳統(tǒng)訴訟服務方式。此外,要加大涉老糾紛處置力度,依法懲治盜竊、搶奪、搶劫、敲詐勒索老年人財物和以“養(yǎng)老”為名、通過欺騙手段侵害老年人財產權益等違法犯罪行為。

意見聚焦老年人權益保障新情況、新問題、新動向,旨在把老年人權益保障理念融入社會治理全過程,完善工作機制,加強協(xié)調聯(lián)動,形成風險預警防范、糾紛發(fā)現(xiàn)報告、糾紛化解處置的工作閉環(huán),更好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權益,不斷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
在強化涉老風險預警防范方面,意見明確,注重風險源頭防范,重點針對養(yǎng)老消費、贍養(yǎng)與繼承、金融理財、保健養(yǎng)生等涉老領域加強風險防范,做好普法宣講、專業(yè)咨詢、專項指導等工作,提升老年人抵御風險能力。

在提升老年維權服務質量方面,意見還提出,增強法律服務力度,對遭受虐待、遺棄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,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;對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老年人、對接受社會救助或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,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。要加大法律援助力度,依法將符合條件的高齡、空巢、獨居、失能失智、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納入法律援助范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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